admin 2019-05-16监狱风云——高墙内的发明家
近日,昆明一起扫黑除恶案件,将“专利”拉近大家的视线。
1998年,孙小果因强奸多名女性,其中包括未成年人,并有当众强奸情节,以及犯有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被当地法院数罪并罚,终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但是,这个“死囚”却离奇地逃离了死刑,至少获得多个“减刑”,并且在短短几年之后就出狱。时隔21年,再次被当地列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典型,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再一次被打掉。孙小果其中一次减刑,就专利申请有关。
我国刑法第78条规定:“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而认定“发明创造”的最重要根据,就是获得国家专利授权,这是法院判定减刑的重要依据。孙小果申请的是一件什么样的专利呢?
从专利类型上来看,是一个实用新型专利,在专业人士眼里,实用新型专利实际是技术含量不高的小发明小制作,且从审查制度上,实用新型不作实质性审查,即基本不审查专利内容的创造性程度,因此获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实际相当容易。用很低的代价获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便可以“重大立功表现”用于减刑,已经背离了立法的初衷。
那立法的初衷是什么样子的呢?且看同样发生在昆明的另一起死刑案件。
主人公名字叫做李红涛,毕业于浙江大学的高材生,80年代初因伪造银行印章,以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机械专业毕业的他对手铐的构造特别了解,于是成功逃脱,并嚣张的偷了一辆警车用于逃亡。之后因觉得无聊便露出破绽,再次被警方抓获,但在服刑期间,他又和另外俩个囚犯联手挖了一条地道逃出,这也是他的第二次越狱。由于性质太过严重,他被判了死刑。在生命仅剩下的几个月里,他突然醒悟,想到自己到现在都一事无成,所以提出要研究电机,监管人员同意了他的请求,并且为他提供设备和试验场地。在即将执行死刑之前,成功研制出了无刷电机,该专利获得第五届中国专利发明博览会金奖,云南省优秀发明创造一等奖,因“重大立功表现”改为死缓。专利如下(化名杨红俊申请的专利):
2002年,李红涛联想到当年他成功脱逃的两次经历,决定帮助监狱改善管理系统,与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技术干警研发的全电脑监狱监控管理系统获得成功,昆明第一看守所跃入全国20家模范看守所之列。
2009年,李红涛刑满释放,开始新的生活。
一项制度,总能看到他的两面,不背离立法者的初衷,发挥他的积极性,尚需更多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