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2018-08-08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及准备材料
一、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范围
(一)电子与信息技术及其产品;
(二)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及其产品;
(三)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及其产品;
(四)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及其产品;
(五)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及其产品;
(六)环境保护新技术及其产品;
(七)地球、空间与海洋工程技术及其产品;
(八)现代农业技术及其产品;
(九)航空航天技术及其产品;
(十)核应用技术及其产品;
(十一)在传统产业中应用的其他新工艺、新技术。
上述范围,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发展情况和我省实际进行补充、修订。
二、享有的优惠政策
对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县以上同级财政审核,企业所得税按15%缴纳。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10%缴纳。
三、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必须是从事本意见范围所列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的企业。单纯的商业经营性企业除外。
(二)必须是依法在本省登记注册,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有规范健全的生产、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三)企业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五)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技术性收入是指企业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中试产品销售等技术贸易收入。
(六)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
(七)在研究、开发、生产高新技术及产品过程中,应有防治污染的措施和设备,“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四、主要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近三年审计报告
(二)知识产权资料
1、近三年内获得授权的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如果专利权不属于申报公司,则需要附上在近三年签订的专利权转让合同或专利独占许可合同)
2、技术诀窍说明及证明材料:说明主要介绍企业对生产的某项产品拥有核心技术等。可以包括无工业产权的技术,一般包括蓝图、配方、设计方案、技术示范、操作方法说明、具体指导、生产技术、疫苗、添加剂、技术标准等 。这类技术没有专门的法律保护,只得到由供应方与承受方双方订立的合同所享有的法律保护。
(三)科技成果转化资料
1、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成果可以不在近三年,但转化一定要在近三年)
2、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包括成果来源说明及成果所形成的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的说明
2.1 成果来源的可以考虑提供的材料:如三年内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的正式技术合同、近三年研发项目编号(取自申报表中二项目编号)、三年之前的成果、专利等
2.2 成果形成的产品可考虑提供的材料:如新产品证书、新产品检测报告、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新产品查新报告、新产品销售证明、生产登记批准书等
2.3成果形成服务可考虑提供的材料:如销售合同、发票、用户意见、收入证明等。
2.4 成果形成样品、样机可考虑提供的材料:如检测报告、实物照片等。
备注:一项新产品可能是多项科技成果的转化结果,可逐一填写。
(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资料
1、企业关于科研项目立项的管理制度;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科技项目立项批文及合同,企业科研立项报告证明材料,横向科研合同;
2、企业关于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如研发投入投资管理办法等;
3、开展产学研活动材料证明:如产学研合作协议、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中心、共同申报项目协议等合作文件;
4、研究开发机构及设施:如各级工程中心、研发中心、研发部门等,可以用各级政府关于建立研究开发机构的批文,或企业建立相关部门的文件等。研究开发设施可以包含中试车间、设备等,列出清单,可附两张照片。
5、研究开发人员考核奖励制度:如研发部门绩效考评制度、企业内部科技激励制度、科研奖励发放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