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国内商标-天启知识产权--官方网站

咨询热线
0571-81909699

admin 2018-08-04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主要包括:注册但未使用、注册人公司注销、注册人未及时办理地址变更以至于不能收到商标局通知。

 

二、撤三适用情景

   在先商标影响后续商标的注册,可以撤销在先商标,但在先商标必须是注册满三年,否则只能提出商标无效。

 

三、提供书件

  1、《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1份;

  2、《商标代理委托书》1份;

  3、申请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对被申请撤销商标的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版权所有 © 2019-2024 杭州天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浙ICP备12004997号-2 技术支持:润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