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2018-08-08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瞪羚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做强做大有竞争优势的瞪羚企业,根据《关于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打造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区党委〔2017〕15号)和《关于支持瞪羚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7〕6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瞪羚企业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财政级次在高新区(滨江)(含新迁入企业)、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且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法人企业,提交认定申请年度的前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每年增速不低于25%;
(2)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的,每年增速不低于20%;
(3)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的,每年增速不低于15%。
经区管委会、政府批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也可认定为瞪羚企业:
(1)营业收入增长指标未完全达到认定标准,但列入区上市辅导梯队的后备企业;
(2)主营业务收入两年均为正增长,其中一年增速未达标但两年平均增速达到要求的企业;
(3)成立不到三年的新企业,只有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指标,增幅达到50%;
(4)营业收入增长指标未完全达到认定标准,但属于我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且为细分行业领先企业。
二、认定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瞪羚企业认定申请表、汇总表;
2、企业情况介绍,主要内容为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产品、行业竞争力、发展规划、投融资情况等;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证明材料等。
申报企业请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一份),于2018年3月16日前报送我局。并将电子文档(将申请表、汇总表以及企业情况介绍打包命名为“企业名称-2017年瞪羚企业认定申请”)发送邮件至bjdl2017@126.com。
业务咨询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松耸 联系电话:87703472
联系人:李 丹 联系电话:87702306
材料报送地址:
江南:泰安路200号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联系电话:87702466
江北: 文三路199号高新区办事服务大厅发改局窗口
联系电话:88217800
杭州高新区(滨江)发改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