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2018-08-08杭州高新区(滨江)区级专利资助申请及操作流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享受区级专利政策的对象须为第一权利人,并且为财政级次在杭州高新区(滨江)的符合杭州高新区(滨江)产业发展导向的独立法人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以及财政级次在区内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的分支机构;或为滨江辖区内、专利统计在杭州高新区(滨江)的国家、省、市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和个人。
资助请求期限如下,原则上逾期不再补助:
专利申请资助请求自申请日起2年内且申请文件公布后提出。
专利授权资助请求自授权日起1年内提出。
专利年费资助请求自该年年费缴费期限届满日起1年内提出。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发生转移的,不享受区级专利政策。
二、资助标准
专利申请资助。区内企事业单位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件的,给予每件资助2000元,每家单位最高资助不超过30万元。区内企事业单位及其法人代表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并取得检索报告的,或者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 》提交国际申请并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每件资助1万元。
专利授权资助。区内企事业单位、区内个人新获得欧美日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0万元,新获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5万元,同一专利只资助在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授权,新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万元。区内企事业单位新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5件以上的,每件资助1000元。
专利年费资助。区内企事业单位拥有4年及以上有效发明专利50件及以上的,按其缴纳的专利年费25%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最高资助50万元。
三、申请材料
(一)国内专利
申报单位或个人根据专利资助的条件和要求登录杭州高新区(滨江)知识产权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http://114.251.8.219/login.jsp)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详细操作见附件1)。
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在提交网上申请后60天内提供申报材料纸质件(含申请表及资金收款凭据,附件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企业用户加盖公章、个人用户签字按手印)。
(二)国外专利(含PCT)
1.《杭州高新区(滨江)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
2.《杭州高新区(滨江)国外专利资助申请附表》(见附件4)一式二份
3.相关证明材料:请求国外专利申请费资助的,提供国外专利申请公布扉页和检索报告页;请求国外专利授权资助的,提供国外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个人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及银行卡复印件(验原件)一份
5.开具杭州高新区(滨江)财政资金收款凭据(个人开具领据):
款项内容:区级国外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资助
收款方式:转帐
注明:企业开户行、帐号、联系人及手机
四、办理地址
浙江省科技大市场A座二楼办事大厅维权中心3号窗口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572号
邮编:310052
电话:0571-87002882